第三看:看主要疑难(3)“七十年、六件事、四条路线、一位受膏者”
本集精华句:七十个七,子民罪帐清,永义要引进,真王要受膏。
但9:24-27的“七十个七”是全书最难解的预言之一,学者解读多有分歧。本集先看这段预言为什么出现;再看神透过这预言,预告他要成就什么;然后才介绍“七十个七”所谈的年代、事件和人物的不同解读。为方便记忆,我们会循四个关键词探索上述的问题──七十年、六件事、四条路线、一位受膏者。
七十年:为什么经文会从七十年说到七十个七?
1. 耶利米书的启示:但9:1-2记载,那时是玛代族大利乌元年。当时巴比伦刚倾覆,但以理从耶利米的书上得知,耶路撒冷荒凉的年数,七十年为满。这预言该出自耶25:11-12及29:10。耶29:10谈到,服事巴比伦满七十年,神会使百姓归回故国。
2. 但以理的祷告:当但以理知道七十年将满,他的回应是禁食、披麻、蒙灰,向神祷告恳求。为何?因为耶29章不只预告归回,也呼召百姓寻求神;但以理也明白,被掳是百姓长期违背圣约、悖逆神的结果。所以但9:3-20记他代表同胞认罪,求主按自己的属性和圣约,让子民归回,让圣所重得荣耀。留意他没有站在百姓以外说“他们犯罪”,而是反复承认“我们犯罪作孽,行恶叛逆”。
3. 神进一步启示:神就在他这样的祷告中,通过加百列赐下进一步启示。但9:24是神对但以理恳求的正面回应。加百列告诉但以理,神施怜悯的时间表就是七十个七,是为“你本国之民和你圣城”而定,罪要得处理,圣洁的秩序也要恢复。
4. 小结:所以七十年限定这一次被掳和荒凉的时间;七十个七把应许再往前推进,神不只领百姓离开巴比伦,还要彻底处理导致被掳的罪。神把但以理的眼光,从一次历史性的归回,带到完整的救赎计划。
六件事:神要透过七十个七完成什么?
1. “七十个七”:但9:24-27:“为你本国之民和你圣城,已经定了七十个七。要止住罪过,除净罪恶,赎尽罪孽,引进永义,封住异象和预言,并膏至圣者。你当知道,当明白,从出令重新建造耶路撒冷,直到有受膏君的时候,必有七个七和六十二个七。正在艰难的时候,耶路撒冷城连街带濠都必重新建造。过了六十二个七,那受膏者必被剪除,一无所有;必有一王的民来毁灭这城和圣所,至终必如洪水冲没。必有争战,一直到底,荒凉的事已经定了。一七之内,他必与许多人坚定盟约;一七之半,他必使祭祀与供献止息。那行毁坏可憎的如飞而来,并且有忿怒倾在那行毁坏的身上,直到所定的结局。”9:24原文只说“七十个七”,许多学者认为一个“七”等于七年,七十个七就是四百九十年。不过但以理书是天启文学,这四百九十年可以按字面数算,也可能是有象征意义。这点以下会详细讨论。
2. 神要透过七十个七完成六件事(9:24):一、止住罪过;二、除净罪恶;三、赎尽罪孽;四、引进永义;五、封住异象和预言;六、并膏至圣者。
a. 前三件集中对付罪:“罪过”原文是“叛变”,就是但以理在祷告中所承认的背约悖逆,“止住”是把它关住,不让它再当权。“除净罪恶”这一句,希伯来文原文可以有两个理解:一个是“封住罪”,另一个是“终结罪”。不论哪一个,都是罪恶被封了,不再翻出来。“赎尽罪孽”是献祭的用语,指代价付清。“罪过”、“罪恶”、“罪孽”这三个词的原文,正是赎罪日大祭司把百姓一切的罪归到羊的头上所用的那三个词(利16:21)。其实9:24说的是从三方面彻底对付罪:叛逆被止住,不再蔓延、罪恶被封住或终结、罪债被赎清。
b. 后三件指向新局面:永远的义被引进,神借先知所传的目的达成,祂圣洁的同在和秩序得以恢复。和合本的“封住异象和预言”,原文是“给异象和先知盖上封印”;封印目的其一是封存、不能改动;但目的其二也是确认为真确,所以可理解为:神使先知所传的启示完全应验,好像盖印确认一样。至于“膏至圣者”,也有译本作“膏至圣所”,因为原文只写“至圣”,没有说明是人、地方还是圣物;所以有人认为指圣所重新奉献,有人认为指弥赛亚,也有人认为最终指神完全住在他百姓中间。
3. 神要成就的目标:神不只让百姓归回、重建一座城,而是处理罪、成就赎罪、引进永义,恢复祂圣洁的同在。9:24是神要成就的目标,而25-27节才描述过程:耶路撒冷得恢复,受膏者出现并被剪除,也谈到圣城、圣所、祭祀和毁坏者的结局。终点清楚,过程却写得极浓缩,因此引出不同的解释路线。
4. 思考应用:对但9:24-27,你有什么新发现?
四条路线
四个不同的解释路向,为方便记忆,可分别称为:一线到底;六十九个七留空;禧年象征;安提阿古为中心。四条路线主要分歧在以下五方面:
一、数字怎么读?实数、约数还是象征?连续,还是中间有间隔?
二、但9:25“出令重新建造耶路撒冷”里的“令”,原文是指话。那这令或这话语,是什么时候发出的呢?是主前538年古列的诏令?主前458或457年以斯拉回国那道令?主前445或444年尼希米回国那道?还是其他的令?
三、25节的“受膏君”和26节被剪除的“受膏者”,是同一位还是两位?这决定这段是不是有关弥赛亚预言。
四、最后那个“七”的“他”指向谁?基督、敌基督,还是安提阿古?
五、24节六件事何时成就?十字架、主再来,还是圣殿重献?
四条路线如何回答上述五个问题:
1. 一线到底进路:这些学者主张一个“七”是七年,七十个七前后相连,中间不留空隙。25节的受膏君与26节的受膏者是同一位,即基督;最后那一个七,就是基督传道、被钉、福音先传给以色列的那几年。27节的“他”是基督。“与多人坚定盟约”原文作“使约有力”,故解为主使神向列祖所应许的约生效;“一七之半止住祭祀”,指主的死使旧约的祭在神眼中终止。26节“必有一王的民来毁灭这城和圣所”,原文是“那将要来之君的民”,这派认为是提多带领的罗马人,理由是:一、毁城排在受膏者被剪除之后;二、被毁的正是耶路撒冷和圣殿。基督之后毁城毁殿的,只有主后70年提多所率的罗马军。另外,因原文动作的主语是“民”,故此“君”只是修饰语。也正因“君”不是主语,27节单数的“他”自然回指单数的“受膏者”,而非复数的“民”。“出令”的起点,派内有两说──一派取“主前538年古列诏令”的,坦白承认四百九十是约数:由538年数四百九十年只到主前四十几年,到不了主钉十字架的日子。另一派取“主前457年以斯拉奉诏回国”,则当490年是可精算的实数:由主前457年数四百八十三年,正是主后二十六、七年,约是主耶稣受洗出来传道的时间。(此算法不需特别解释,是其长处。此派的弱点在时间归属:若第七十个七于主后三十几年结束,26-27节下半节所说的毁城与荒凉却在主后70年,已落在490年之外。)他们认为,9:24所述的六件事,根基已在十架奠定,七十个七也已在第一世纪结束。派内有一支认为六件事的终极彰显要等主再来,到时罪要除尽,义要充满新天新地,但坚持四百九十年并不因此延长──延续的是果效,不是年数。
2. 六十九后留空进路:有些学者中按一年三百六十日的“预言年”来算七十个七。他们的起点取尼2章、亚达薛西一世二十年,主前445或444年,就是尼西米得诏令回国那年。六十九个七数到主耶稣荣耀进入圣城。但9:25-26的受膏君、受膏者同指基督,但基督被剪除是在六十九个七“之后”、第七十个七“之前”,落在间隔的起头;这间隔即教会时代,已经持续了两千年。26节的“那将来的君”,在这种解释中与主后70年毁灭圣城的罗马势力相联系;罗马人被视为预示这个敌基督者的政治体系。27节的“他”也是这位将来的君,即末世敌基督。最后那个七是将来的七年大灾难。这个七中,那敌基督者将与许多人立约,中途毁约,三年半时停止圣殿的献祭,并带来毁坏可憎。并如帖后2:4所言,在殿中自居为神。24节所说的六件事主要在主再来时向以色列成就。(强处:27节的“他”在文理上最自然是指“那将来的君”;三年半与启示录的四十二个月吻合(启11:2,圣城被践踏四十二个月);24节的六件事今日确实未彻底实现。难处:经文真的没有说明有间隔,或间隔有多长,学者说第六十九个七之后有隔间的教会时代,全靠推论;更重的是把六件事的成就全推到末世,似乎削弱十字架已成的救赎。)
3. 禧年象征进路:利25章说:七个七年、四十九年之后就是禧年:债要豁免,奴仆得释放,产业归回本家。这类学者说七十个七就有十个禧年,指向终极的禧年;但9:24六件事所讲的罪债付清、永义引进,正是禧年要成就的事。起点取主前538年古列诏令,但不求逐年吻合:头七个七指归回与重建,是禧年式复兴的初步应验;六十二个七为象征数,代表在艰难中漫长等候基督降生。25-26节的受膏君与受膏者同指基督,26节毁城指主后70年罗马。最后那个七是弥赛亚的时代:前半是基督传道至钉身十架,后半谈的是圣殿的被毁。27节的“他”是基督,十架成就新约,也终结旧约的祭;“行毁坏可憎的”是指主后70年的毁殿。24节所列的六项目标,借最后一个七中弥赛亚的工作实现。(强处:主耶稣引赛61章“报告神悦纳人的禧年”,称应验在自己身上(路4:18-19);死海古卷有典籍已将七十个七算为十个禧年,可见此读法古已有之。难处:可能被指太有弹性、无法验证;若纯属象征,为何仍细分七个七、六十二个七、一个七呢?)
4. 安提阿古为中心进路:这些学者认为,但9:24-27,主要讲的是主前二世纪安提阿古四世逼迫犹太人的危机。“七十个七”是把耶利米所说的七十年扩大为四百九十年,也用了利26章“七倍管教”的观念。如果从主前587或586年耶路撒冷被毁,算到主前538年(古列准许第一批犹大人回国),前七个七大致吻合;但从538年算到大祭司奥尼亚三世在171或170年被杀,只有约367或368年,比六十二个七的434年少了近70年。因此,这一派有的说数字是象征性的;有的说两个时期可能重叠;也有人认为是作者不熟悉波斯时期的准确年代所导致的。这一派通常也认为,但7-12章写于安提阿古逼迫时期。25节的受膏者可能指古列,也有人认为是大祭司约书亚或所罗巴伯;26节被剪除的受膏者,则多半指大祭司奥尼亚三世。26节的“将来之君的民”指安提阿古的势力;毁城毁殿不是拆毁圣殿,而是攻占耶路撒冷、抢掠并污秽圣殿。最后一个七大约是主前171至164年。27节的“他”通常被解释为安提阿古;他与犹大人中的亲希腊派结盟,167年停止献祭,设立可憎之物。而24节所说的六件事,就是在圣殿重按律法献祭这一事上实现了。(这一说的强处,是七十个七的描述,跟8、11章的用词和叙事内容有不少相似的地方,而很多学者相信8和11章是指向安提阿古;弱点是年代有明显落差,不单是六十二个七的计算;另外从停止献祭到主前164年圣殿重献约三年,不是三年半;而且24节的六件事所成就的事,若说等同圣殿重按律法献祭,似乎说不通,因为罪恶当时并未得到彻底处理。)
一位受膏者
四条路线的枢纽指向一个问题:26节那位被剪除的受膏者,跟25节的受膏君,是同一位还是两位?若是同一位,这就是指向基督的预言;若是两位,就落在两约之间的安提阿古四世。这一问,把四条路线分成“一线到底”进路、“六十九后留空”进路、“禧年象征”进路对比“安提阿古为中心”进路。本节目的立场是:25-26节是一位,就是耶稣基督──这也是一线到底进路、六十九后留空进路、禧年象征进路三派的共识。对比“安提阿古为中心”进路,我们无法接受马加比时代的圣殿重光,恢复献祭,就是成就了24节的六件事。请回到24节:罪不再当权、罪案不再存案、罪债付清、永义引进、先知的话盖印确认、至圣受膏。谁能做成?惟有那位被“剪除”的受膏者──耶稣基督。
总结
七十年,是问题的起点──耶利米的七十年满了,但以理认罪祷告,神就把他的眼光从一次归回带到更彻底的救赎;六件事,是神定下的终点──三方面对付罪,三方面带来新局面;有四条路线,是因为25-27节写得太浓缩,学者按五个问题给出不同答案;一位受膏者,是全段的焦点──那位被剪除的,我们认为,就是耶稣基督。
思考应用
本集的内容,让你对神的救赎工作,有什么新的“感受”?